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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回去後,我請了做全天的保姆——接送小寶、收拾家。我必須要努力賺錢,離婚時,軍子承諾小寶的一切花費全部由他負擔,可是現在,他不在了。
  日子忙碌起來。因為忙碌,漸漸無暇悲傷。
知道她平安到家後,也沒有再給她打過電話,卻沒想到,她竟然又要來,真的要來。而我,卻找不出更合適的方式來拒絕。
火車早上7點到,我6點爬起來去火車站。可是等到快8點,她才從站口出來,背著個不大不小的包袱。我把包袱接過來,身體不由向下一沉。包袱很重,大概是衣服。難道,她打算長住?
一邊思忖著一邊問:“媽,火車晚點了嗎?”她搖頭,有些不好意思:“不是,是我迷路了,轉了好幾圈兒問了好些人才出來。”她竟然背著這麼沉的包袱在站裡轉了近一個小時。
忽然有些心疼她:“媽,是我不好,我該進去接你。”她仰起頭笑:“火車那麼長,你知道上哪個地方接?沒事,下次我就知道了。”然後伸手又要拿回我手裡的包袱:“給我吧,你哪拿得動?”
“媽!”我推開她的手,執意拎著包袱。六十多歲的她,頭髮已經半白,皮膚粗糙,滿臉皺紋,卻很自然地覺得她比我有力氣,不覺自己是個老人。在她眼裡,我一直是弱勢的、需要被照顧和憐惜的。
  
  
回到家,保姆剛好去送小寶,在門口碰上。
幾天的照顧,孩子已經認得她,在她走後,一直吵嚷著要吃她做的魚,所以看見她,便很歡快地叫她奶奶。她答應著,在衣服上擦擦手,蹲下來抱起小寶,那種親暱,讓我恍然醒悟:縱然軍子已經不在,縱然我們已經離婚,她和孩子,依然有著濃厚的血緣之親。
祖孫倆在門口親近半天,我開門時,她站在那裡看著保姆帶孩子走遠。我喊她,她答應一聲,若有所思地問:“雇個保姆,一個月得花多少錢?”
我回答了,她有些吃驚:“那麼貴!惠明,你把保姆辭了吧,小寶我帶。”
我趕緊解釋:“小寶每天要去幼兒園,路不近,要坐幾站車,你對城裡不熟,保姆不能辭……”
她點點頭:“那就過幾天辭,過幾天,我就知道怎麼送小寶了。”語氣很堅定,似乎是下了決心要在這裡住下來。
我跟她寒暄了幾句,回臥室,把她的包袱打開,看到她帶了冬衣,心裡一震:她真的會在這裡住下來嗎?
一邊想著一邊收拾衣服,忽然,兩件衣服中間露出厚厚一沓錢,幾千元的樣子,比她走時我給她的多很多。我愣了一會兒,決定將她的衣服重新包起來放好。剛把包袱原樣係好,她走進來,走到我身邊,把包袱又打開了,伸手在裡面探了半天,把那些錢掏了出來。 “惠明,媽給你帶了點兒錢,是媽這些年攢下的。”
“媽,我不要,”我推她的手,“我們不缺錢。”
“怎麼不要?我給我孫女的怎麼不要?軍子不在了,奶奶不管她誰管……”倔強的口氣。想起軍子以前說,媽是個很倔的人,別看不識字,厲害著呢。
我推不過她,只好先把錢收起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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